11月14日,江蘇省揚州市人大常委會環資城建工委、法工委協同市住建局,召開《揚州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施行新聞發布會,宣布該條例于2025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作為揚州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城市的核心制度保障,《條例》的出臺標志著揚州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從“試點探索”邁入“法治引領”的新階段,為構建“水城共生”的“好地方”揚州提供堅實法治支撐。
錨定示范使命,破解建設難題 當前,揚州正處于國家第三批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城市創建關鍵期,古城保護與新城開發并重的城市特質,對海綿城市建設的系統性、針對性提出更高要求。據市住建局統計,我市已在建筑小區、公園綠地、道路廣場、河道水系等多類型330余個項目中扎實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緊扣新、老、古城一體發展特點,重點打造西區新城、江都北部、明清歷史城區等八個示范片區,成功探索形成了“系統順暢,簡約適用”的本地特色建設理念。結合海綿城市建設涉及部門廣、標準要求高的實際情況,建設過程中仍存在部分項目系統性銜接有待提升、海綿設施運維責任劃分需進一步細化、跨部門協同聯動機制仍需強化等問題,制約了海綿城市建設的全域推進。
踐行民主理念,凝聚共建共識 自2024年啟動立法工作以來,揚州市人大常委會積極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歷時一年多完成立法進程,先后走訪30余家企業、院校、基層單位及先進示范城市。按照市人大常委會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市人大環資城建工委、法工委全程深度介入起草過程,會同市住建局、司法局等部門,系統梳理19部國家和省級法律法規、26部外地條例,形成近5萬字參考資料匯編。
市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后,《條例(草案)》通過《揚州日報》、市人大網站全文公布,并定向發送給縣(市、區)人大政府、功能區管委會、基層立法聯系點、立法專家顧問等數十家單位征求意見;先后召開多場座談會、論證會,邀請政府部門、企業代表、基層立法聯系點及立法專家參與研討;將草案及修改稿及時報送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預審,根據反饋意見精準完善。
構建全鏈條體系,彰顯揚州特色 《條例》共26條,不分章節,圍繞海綿城市規劃、建設、運維、監管關鍵環節形成系統性制度設計,核心涵蓋“四大體系”,凸顯“四大亮點”:
在規劃統籌體系方面,明確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編制要求,建立與國土空間規劃、水系規劃等的銜接機制,區分新建區域“全域覆蓋”、已建區域“改造提升”、古城區域“特色融合”的差異化建設模式,要求海綿設施與主體工程實現“同步設計、施工、驗收、投入使用”。
在建設管理體系方面,建立“政府統籌、住建主管、多部門協同”的管理機制,明確市、縣(市、區)政府統籌職責,鄉鎮(街道)屬地責任,以及住建、自然資源和規劃、水利等部門職責,破解“多頭管理”難題。
在運維保障體系方面,區分政府投資、社會資本投資、特許經營等不同模式,明確運維主體及職責;列出禁止危及海綿設施安全的六類行為,細化巡查、養護、修復等運維要求;建立“行政監管+司法保障”雙重監督機制,強化設施安全管理。
在社會參與體系方面,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參與建設運維;明確新聞媒體公益宣傳責任,賦予公眾勸阻、舉報違法行為的權利,構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多措并舉推進,確保落地見效 為推動《條例》落地見效,市有關部門將從三方面開展工作。一是分層培訓全覆蓋,組織全市相關部門、企業、基層單位開展專題培訓,確保工作人員精準掌握法規要求;二是配套政策細落實,制定經費資助、運維標準等配套細則,細化“四同步”實施流程;三是督查評估強保障,建立定期督查機制,每年度評估法規實施效果,及時解決執行中的難點問題。
市住建局負責同志表示,2024年度中央財政海綿城市建設示范補助資金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公布,揚州以連續兩年A級的成績領跑全國示范城市,其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模式獲國家權威認可。下一步,將以《條例》施行為契機,持續推進古城海綿化改造、大運河沿線海綿設施建設等工程,讓“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的海綿效應惠及更多市民。
《條例》的實施是揚州市海綿城市建設的重要法治里程碑。全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將以本次立法為引領,進一步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凝聚全社會共建合力,以法治化手段推動海綿城市建設成為提升城市韌性、彰顯城市特色的重要支撐,助力“好地方”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來源:揚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